抵港檢疫人士
從海外地區或台灣來港人士的登機要求和入境檢疫安排由九月二十六日起將調整如下:
登機前再無須出示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改為經網上的衞生署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表(www.chp.gov.hk/hdf),申報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自行安排快速抗原測試所取得的陰性結果
撤銷香港居民須完成疫苗接種為登機來港的要求,十二歲或以上的非香港居民仍須完成疫苗接種或取得醫學豁免方可登機來港
於香港國際機場實施「檢測放行」安排,即入境人士接受核酸檢測採樣後無需在機場等候結果,他們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安排的交通工具返回家居或到自選酒店下榻
入境後改為「0+3」檢疫安排,即無須接受強制檢疫,只需進行三天醫學監察,期間可自由活動但須遵守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其後四天自行監察,合共七天觀察期
抵港後第二、四及六天(抵港當日為第零天)需要到社區檢測中心/檢測站或其他認可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並在第一至第七天期間每日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入境人士若經核酸檢測或快速抗原測試確診,其「疫苗通行證」會轉為「紅碼」,隔離安排與本地確診個案劃一處理
從內地或澳門抵港人士的安排
政府會同步理順從內地或澳門抵港,並在抵港前七天內沒有海外地區或台灣外遊紀錄的人士的抵港安排。為此,「回港易」及「來港易」計劃將會擴展至適用於內地所有地區及澳門,同時不設限額,無須事先申請,亦無須於抵港前進行核酸檢測。
內地及澳門人士將無須在抵港後進行居家檢疫,但仍須在抵港第二天接受核酸檢測,並在抵港三天內作自行監察。
早前已抵港並正進行居家檢疫的相關人士由九月二十六日起將無須繼續居家檢疫,並可移除電子手環。
From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9/23/P20220923007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