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疫苗通行證

022年9月17日時起,抵港人士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疫苗接種要求將會劃一。 「臨時疫苗通行證」旨在為抵港人士提供過渡期,讓他們在抵港後接種疫苗以滿足「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並便利短暫停留香港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

「臨時疫苗通行證」適用人士:

所有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以及從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地區抵港人士。

  1. 12 歲或以上人士:

須完成疫苗接種才符合要求以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完成疫苗接種是指已按「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指引完成接種列表所示疫苗劑量,一般而言是兩劑疫苗。

  1. 11歲或以下兒童:

現階段他們可在尚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1. 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康復人士

則須已接種一劑疫苗,方可獲視為完成接種,才符合要求以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1. 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

因健康原因不適合接種、並持有醫生證明書者,或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疫苗接種紀錄,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人士,亦符合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相關醫生證明書須以中文或英文列明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健康原因。

曾在外地接種新冠疫苗或染疫需要申報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和非本地康復紀錄,以及申請抵港人士「臨時疫苗通行證」的人士,可由5月18日上午8時起在香港郵政網上系統預約服務。

https://obs.hongkongpost.hk/vaccPas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