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 - 相關政策

  • 2月24日起市民需持有效「疫苗通行證」方可進入表列處所包括:酒吧或酒館、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卡 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及郵輪,以及全部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遊戲機中心、健 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美容院及按摩院、會址、體育處所、泳池、酒店╱ 賓館、活動場所 Event Premises、以及新加的宗教場所、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 街市/市集,以及理髮店/髮型屋。

  • 首階段已於2月24日實施,12歲或以上人士進入通行證適用處所,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

  • 第二階段將4月30日展開,18歲以上人士進入通行證適用處所,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鑑於12至17歲人士須候12周左右才可接種第二劑疫苗,此階段他們須已接種最少一劑疫苗,才可進入有關處所。

  • 最後階段將於6月30日展開,屆時18歲以上人士須接種第三劑疫苗,才可進入有關處所。他們如仍在接種第二劑疫苗九個月內,也算符合要求,但須在該期限完結前接種第三劑疫苗。

  • 對於以行政指令方式實施「疫苗通」的地方,包括學校、政府及公立機構辦公室、公立醫院、安老及殘疾人士院舍,適用人員和範圍或有不同規定。就現階段而言,到公立醫院求診的病人和陪同人士、中小學生、政府辦事處服務使用者等,均可獲豁免。

在學校實施方面,由2月24日起,全港幼稚園、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及其宿舍、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學校和補習學校處所,不論是教學或非教學人員、在校園提供服務人士和到訪者,除非持有效醫學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否則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紀錄,才可進入學校。

疫苗通行證3月14日起擴展至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住客。

到4月21日,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和非教學人員須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至於學生,則不受「疫苗通」安排所限。

  • 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

  • 市民攜帶或出示的疫苗接種紀錄和豁免證明書,不論電子紀錄或紙本紀錄均可接受,電子針卡可於此下載: https://www.evt.gov.hk/evt/web/apply.jsp?lang=zh-HK , 或利用「安心出行」程式儲存電子針卡或「豁免證明書」,又或透過「智方便」、醫健通等政府流動應用程式,以便展示針卡二維碼。

  • 豁免證明書

  •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接種疫苗,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 紅十字會未能提供豁免證明書

  • 電子「豁免證明書」

  • 「豁免證明書」安排會有為期約三個月的過渡期(至四月三十日),讓私家醫生有充足時間登記醫健通系統和為以電子方式簽發「豁免證明書」作好準備。在過渡期內,私家醫生仍可按衞生署範本以非電子方式簽發紙本「豁免證明書」,有關紙本「豁免證明書」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惟過渡期後,所有「豁免證明書」 必須是醫生經醫健通或醫管局電腦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發的「豁免證明書」,未印有加密二維碼的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更多資訊,請參考:

疫苗通行證FAQ (市民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