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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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醫院管理局公布,曾確診新冠病毒人士只要出示認可證明文件,可獲十次免費中醫復康治療。病人只要出示衞生署或醫生發出的確診證明、隔離令、確診電話短信等認可證明文件均符合資格,可獲十次免費復康治療。不過,病人如只提供快速抗原測試照片而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則不獲接納。
常見問題
我是一名確診個案,已經康復和完成隔離。我需要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嗎?如果核酸檢測陽性,這是否意味我仍然具有傳染性?
一般而言,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後身體會作出免疫反應,體內的病毒量會逐漸減少, 傳染力逐漸減低,快速抗原測試結果亦會轉為陰性。而疫苗則會與免疫系統產生協同作用,對抗病毒。
部分康復人士體內仍可能有殘餘的病毒基因片段於核酸檢測呈現,但基本上其傳染力已大幅下降。
因此,如你已康復和完成隔離,而相關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為陰性後,除非你有醫護專 業人士或政府的指示,否則你一般在康復三個月內無需再進行核酸檢測。如有不適或 對健康狀況有疑問,請諮詢醫生。醫生會根據個別人士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我是康復者,我家被圍封強檢,我的工作地點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我需要進行強制檢測嗎?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需再接受強制檢測。
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非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作出申報,否則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為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確診者康復後,若家人感染咗,是否需要接受檢疫?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在3月24日疫情簡報會中指:
確診者康復後傳染性低,且不會在短時間內重新感染同一種的病毒,所以康復後短期內若家人中招,康復者就不需要延長自己的隔離或不需要再次檢疫;但考慮到康復後較長時間,若康復者家人中招,有機會再次感染,或感染另一種變種病毒,是會被列為家居接觸者(即密切接觸者),在一般情況下需再次接受檢疫。
參考: https://webcast.info.gov.hk/revamp/chi/video/0000001538_mp4.html (40:34-43:42)
康復之後要去打針的時候要帶什麼文件?
受感染前未完成接種兩劑或以上疫苗的康復者,可在康復最少三個月後,攜同康復紀錄,包括出院文件、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發出的陽性核酸檢測短信或電子或紙本紀錄、衞生署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信或電子紀錄、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或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康復紀錄,到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
至於免疫力弱人士,他們於康復後可帶同相關醫生證明文件到指定接種地點,以確認符合接種疫苗的資格。
新冠肺炎康復者應如何出示康復或感染證明, 以便使用「疫苗通行證」?
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人士4月19日起可通過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智方便」或最新版本的「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以便使用「疫苗通行證」。康復者下載二維碼時,需提供身份證明資料、出院或取得陽性檢測結果的月份。二維碼在康復日期起計180天內有效,其間康復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指明處所,可出示二維碼代替疫苗接種紀錄。
可將二維碼儲存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方便處所負責人掃描。
康復者如已接種疫苗,可透過「智方便」或「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重新下載已包含其康復者身分的二維碼,或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取得最新版本二維碼。
尚未接種或只接種一劑疫苗的康復者,則須在二維碼有效期內接種所需劑數疫苗,然後使用包含其康復者身分的二維碼。
作為過渡措施,康復者在6月30日前仍可以康復或感染證明作為「疫苗通行證」。
如何下載我的康復記錄二維碼?
快測陽性但康復前未申報者,如何取得豁免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
根據衛生署3月30日回應明報的查詢:
未有在採取樣本當日或翌日在快測平台呈報檢測陽性的市民,可電郵衛生署,署方若認為理由可接受,會為市民處理。
什麽是「兒童多系統發炎綜合症」?
「兒童多系統發炎綜合症」可影響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而康復的兒童,該情況一般於康復後二至六星期出現。
病徵包括持續發燒 (發高燒體温可高至39 - 40℃)、活動能力減退、全身無力、暈眩、神智不清、抽搐、肚痛、嘔吐、腹瀉、黃疸、有流血不止的現象、類川崎病表徵 (眼膜炎、嘴唇紅及爆裂、「士多啤梨」舌、頸部淋巴腺腫大、皮膚出現紅疹、卡介苗接種位置紅腫等)、心悸、心口痛、呼吸困難等。
家長及照顧者需密切觀察小朋友在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後有否出現「兒童多系統發炎綜合症」的徵狀。如發現以上情況,應立即帶小朋友向兒童專科醫生求診,以作適時評估及診治。
詳情請參閲「香港兒科醫學會、香港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會、香港兒科護理學院、 香港兒科護士學會致家長及照顧者留家照顧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兒童和青少年需要注意的事項」: https://bit.ly/3rMvGw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