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觸者
密切接觸者
會收到衞生署的14天強制家居檢疫令 (14-day quarantine order (QO)),並於其後7天自行監察 (self-monitoring)
如你已接種2劑新冠疫苗, 你的檢疫期可能會在第7日提早結束 (連續2日快速測試呈陰性),
如經評估為合適的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同住家人 (次密切接觸者) 可進行家居檢疫, 詳見居安抗疫 和 提早完成隔離和居家檢疫條件
何謂密切接觸者?
如患者有症狀,發病前2日至隔離期間的同住家人
如患者有症狀,發病前2日起一同用膳的人士
如患者沒有症狀,就會由檢測當日計算,當樣本檢測 初步陽性的前2天所接觸的人士 (包括同住家人)
誰是「密切接觸者」- 例子
(有否配戴口罩,及沒戴口罩下共處的時間長短為關鍵)
患者無病徵,你在他收到陽性結果的一天前與他一起用膳 (是)
患者無病徵,你在他收到陽性結果的六天前與他一起用膳 (不是)
患者無病徵,你於他收到陽性結果的二天前與他在室內工作,相方都有戴口罩,短暫交談一分鐘 (不是)
患者有病徵,你於他病發前一天與他在室內工作, 相方都有戴口罩,沒有一同用膳 患者有病徵,你於他病發前六天與他有一同用膳 (不是)
密切接觸者如何收到強制檢疫的通知?
衛生防護中心進行對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並最終密切接觸者。獲授權人員會聯絡須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核對其身份並通知其須強制收件。亦即是,密切接觸者無需自行申報,只需確診者申報時一併報告。詳情請參考本FAQ 「密切接觸者在檢疫中心」.
密切接觸者如何計算檢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