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
最新政策
強制檢測公告改為 3月22日恢復發出
「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會重新向曾到訪指定地點的居民、員工、訪客等相關人士, 發出強檢通知。
有關人士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獲視作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深喉唾液樣本也不符合強制檢測要求,除非有關人士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個人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結果呈陽性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須再接受強制檢測。
常見問題:
我如何知道自己需要做強制檢測?
有關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testing)的安排,政府會不時更新。 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包括:
指明場所: 指明任何曾於以下指明期間及時段身處指明地點的人士(不論以何種身分身處該等 地點,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住客、學生及訪客,另有指明者除外) 為指明類別人士。這些人士須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核酸檢測。詳見: 2019冠狀病毒病 - 強制檢測公告指明場所名單列表
高風險或高暴露群組(如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檢疫中心員工、機場員工、碼頭及船舶服務業前線員工、凍房從業員等)
核酸測試呈陽性或初步陽性後, 我會否收到通知? 下一步要做什麼?
市民如接獲核酸測試呈陽性或初步陽性的電話短訊通知,需盡快填妥短訊内附上電子表格連結,市民亦可到衛生防護中心的「傳染病公眾平台」網頁填寫資料, 包括報告自身病況,家中有否長者、幼童或孕婦等,是否適合留家候診,以方便安排入院及安排家人隔離。(衛生防護中心2019冠狀病毒病病人網上申報表格網址︰ https://www.chp.gov.hk/cdpi/)。
如我曾確診,要不要再接受強檢?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結果呈陽性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須再接受強制檢測。
由於特定群組人士(高風險高暴露群組的個別行業從業員)感染風險較高,只有在過去一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者(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方可獲豁免暫時無需進行上述定期強制核酸檢測。
備註:高風險或高暴露群組(如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檢疫中心員工、機場員工、碼頭及船舶服務業前線員工、凍房從業員等)
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後,我要做什麼?
由3月7日下午6時起,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的人士需要向「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 報告結果。衞生防護中心會跟進申報者及其所提交的資料。
市民如無法使用網上平台,亦可致電1836119登記個人身分証及電話號碼。衞生防護中心會聯絡市民以完成申報程序。由於熱線需人手處理,透過電話申報的個案處理時間較網上申報長,請盡量透過網上平台申報。
如要等候入院或社區隔離的安排,詳見 家居檢疫人士 和 尚待移送入院或社區隔離設施人士安排